关于做好我院2022届本科毕业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工作的通知

发布者:食品313发布时间:2022-03-24浏览次数:1101

各位同学:

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、积极进取,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,根据《51吃瓜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实施办法》(华农党发〔202038号)《51吃瓜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实施办法 (2021年修订),现将我院2022届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相关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测评及评优对象

我院2022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。2021-2022学年休学学生、留学生不参评。

二、测评方式

本次综合测评采用“综合测评系统”进行线上测评。系统网址https://xgxt.scau.edu.cn/zhcp

三、测评时间范围

202191-2022331

四、工作要求

(一)本科毕业生综合测评及评优是学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,也是2022届优秀毕业生评选的基础,各班要高度重视,精心组织,根据学院要求,安排好测评工作。

(二)请各班严格按照《51吃瓜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实施办法(2021年修订)中综合测评的项目及评分标准、测评实施办法、评定程序和要求,认真组织实施,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简捷高效、科学务实地进行。评选中应大力总结、挖掘、宣传优秀学生的典型事迹,发挥模范引领作用。

(三)各班需认真学习系统操作手册,如在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,请及时跟学院反馈,妥善解决。为了系统安全,确保学生信息不泄露,辅导员、班主任账号妥善管理。

五、工作安排

(一)测评安排:

323日(副书记):确认综合测评模板,设置各个环节时间节点,发布任务。

323-25日(班主任):设置班级互评、导入德育基础分。

326-44日(学生):学生自评、互评,提交自评、互评成绩。

第一批326-28日: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、动物科学学院、经济管理学院、农学院、植物保护学院

第二批328-30日:资源环境学院、园艺学院、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、材料与能源学院、数学与信息学院(软件学院)

第三批330-41日:工程学院、学院、兽医学院、生命科学学院、人文与法学学院

第四批42-4日: 艺术学院、电子工程学院(人工智能学院)、公共管理学院、外国语学院、海洋学院

329-44日(班主任):班级评议(班级组织审核)

44-11日(年级辅导员):年级审核学生测评情况、分别导入学生学年平均绩点和体育基础分,得出学生测评总分(提交至学院副书记审批)

412-14日(副书记):审批、公示、无异议提交至学校。

(二)评优安排:

415-17日(学生):学生预申报奖学金,申请学生若属于《办法》中的第十六条,则不得申请;

418-25日(年级辅导员):年级辅导员审核奖学金申报名单,确定最终拟获奖名单,全院公示3个工作日;

426-27日:评优结果提交至学校;

428-30日:学校公示综合测评评优获奖名单。

六、相关说明

1.申请一等奖学金者需上报2000字个人先进事迹及1张电子版个人近期生活照。

2.申请先进班级体需提交2000字以上先进事迹材料及6-8张电子版班级活动照。

联系人:陈老师、余老师

联系电话:1343021349813760815796

51吃瓜

2022324

附件1:《51吃瓜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实施办法》华农党发〔2020〕38号.doc

附件2:51吃瓜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实施办法(2021年修订版).pdf

华南农综合测评操作手册--学生.docx

(0324)2021-2022学年度综合测评加分扣分名单(毕业生).docx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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